內部稽核


一、稽核室職掌

本公司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頒佈之「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度處理準則」第11條規定,設置隸屬董事會之稽核室,並設立稽核主管。
稽核室之職掌在於調查、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率,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並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確實履行其責任。稽核室組織隸屬董事會,編制如組織圖所示。本室採獨立專職內部稽核,進行定期與不定期之業務稽核、財務稽核等工作,以確實評估內部控制制度遵行之健全性、合理性及有效性。

職掌內容包含:

  1. 本公司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制度的推動、制定增修與執行。
  2. 本公司及子公司內部稽核實施細則之建立、修訂與執行。
  3. 本公司及子公司稽核作業之策劃、陳核及上網申報。
  4. 本公司自行評估之計畫、推行、複審、改善、追蹤及上網申報。
  5. 本公司年度內控聲明書事項之辦理及上網申報。
  6. 依據公司既定之各項制度、規章辦法、計畫與政策執行情形之評估及改善建議。
  7. 依據風險控管之攸關性分別負責資料之蒐集、調查、整理、分析、研判並提出報告及建議。
  8. 依據訂定查核週期定期加以稽核,並於每次查核完畢,作成稽核報告,並檢附相關文件,呈報所見缺失以及改善建議等,並繼續追蹤改善情形。
  9. 定期向各獨立董事報告稽核業務及列席董事會報告。
  10. 董事會及董事長指示之內控專案稽核業務。
二、年度稽核計畫與工作內容

稽核室依上述處理準則規定擬訂年度稽核計劃,經提報董事會通過後執行下列各項交易循環及管理作業查核,以評估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設計之完整性性、適當性及各部門執行之有效性:

  1. 銷售及收款循環
  2. 採購及付款循環
  3. 生產循環
  4. 薪工循環
  5. 融資循環
  6.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循環
  7. 投資循環
  8. 研發循環
  9. 電子計算機循環
  10. 各項管理控制作業
  11. 遵照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13條之規定,按月稽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作業,按季稽核背書保證/資金貸與他人作業,將法令規章遵循事項、取得或處分資產、關係人交易之管理、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董事會議事運作之管理、財務報表編製流程之管理,包括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管理、會計專業判斷程序、會計政策與估計變動之流程、資通安全檢查、銷售及收款循環、採購及付款循環、審計委員會議事運作之管理與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之管理,列為每年年度稽核計畫之稽核項目。
  12. 以上若有缺失或需改善之處,須提出稽核缺失改善之追蹤報告。
    每年度並實施內部控制制度自行檢查作業藉以提高公司之經營績效。並依「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之規定,於稽核報告完成後次月底前將稽核報告、稽核追蹤報告陳報本公司獨立董事。本室依照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規定之期限內,完成下列規定事項之網路申報作業:
    1. 十二月底前申報次年度之『年度稽核計劃』。
    2. 元月底前申報當年度『稽核主管與稽核人員資料』。
    3. 二月底前申報前年度『年度稽核計劃執行情形』。
    4. 三月底前申報前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5. 五月底前申報前年度『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
三、內部控制自行評估程序

依「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度處理準則」第22條及23條規定,督促內部各單位及子公司每年至少辦理自行評估一次,再由稽核單位覆核各單位及子公司之自行評估報告,併同稽核單位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以作為董事會及經理人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主要依據。


四、內部稽核人員任免

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係依據相關人事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其考評每年執行一次,前述任免、考評及薪資報酬係由稽核主管依簽核流程簽報董事長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