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及委員會成員名單
董事會職權:
董事會除了依相關法令規章及股東會所賦與的職權,制定各項法規及辦法外,同時監督各項執行成果。
本公司目前董事8席,任期三年,由股東會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連選得連任。
職稱 | 姓名 | 簡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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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 | 余麗娜 | 政治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 企業家管理發展進修班 |
董事 | 同信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鄭瑋勳 | Rio Hondo College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
董事 | 同信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李依達 | 政治大學經營管理碩士 |
董事 | 同信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劉怡岑 | 文化大學資訊管理系 |
獨立董事 | 王佑生 | 政治大學經營管理碩士 |
獨立董事 | 李謹如 | 交通大學管理學碩士 |
獨立董事 | 鄭穎 | 台北大學法律碩士 |
獨立董事 | 林澤聰 | 輔仁大學金融研究所碩士 |
薪酬委員會職權:
薪資報酬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交董事會討論:
-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 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職稱 | 姓名 | 簡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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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人 | 李謹如 | 交通大學管理學碩士 |
委員 | 王佑生 | 政治大學經營管理碩士 |
委員 | 鄭穎 | 台北大學法律碩士 |
審計委員會職權:
本委員會之職權事項如下:
-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職稱 | 姓名 | 簡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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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人 | 王佑生 | 政治大學經營管理碩士 |
委員 | 李謹如 | 交通大學管理學碩士 |
委員 | 鄭穎 | 台北大學法律碩士 |
委員 | 林澤聰 | 輔仁大學金融研究所碩士 |